柳老板的待遇比陈博四人高档许多,他被关在一座空别墅的地下室里,每天好吃好喝伺候着,尽管这样他还是瘦了十多斤,因为任何动静都让他不得安生。
元仲闻从老巢的地下刑场前往空别墅,刚走上楼梯就撞见阴云满面的蒲荣。他拎着一个大袋子,布袋底部一片深沉的红褐色,鲜血顺着楼梯流下来。
元仲闻皱皱眉,特意避开他的袋子。
蒲荣冷哼一声,将布袋抬到元仲闻面前:“这是周若鹏和赵义哲的人头!怎么样?你觉得我割的形状漂亮吗?”
布袋里的东西没有形态,元仲闻只知道是两坨烂肉。他推开蒲荣的胳膊,说:“我去见章老板。”
“是啊,章老板多赏识你,”蒲荣说,“我看他是念在明絮的份上,才重用你的。”
元仲闻没搭理他,避开鲜血走上楼梯。
“如果明絮没死,你现在就是章奉仁的女婿了,”蒲荣冷静地自言自语,“她多么喜欢你,连带着她爸也喜欢你,可你扪心自问一下,你配得上她吗?”
元仲闻暂停脚步,回答道:“我一直不配。我谁都配不上。”
蒲荣哈哈大笑:“你算有自知之明!那你为什么要让她伤心!为什么要害死她?你既然知道配不上她,怎么不早点远离她?还非要跟在她身后当她的累赘!”
“就是你!源头是你!因为你她才死的!你该和她一起死的,你早就该死了!”蒲荣大声吼道,元仲闻瞧他失态的模样反而惊慌失措,急促地跑走了。
元仲闻九岁时认识了十一岁的蒲荣,他比同龄孩子高大半个头,身材健硕,眉眼间杀气十足。蒲荣是基地里的孩子王,按照原本的运势他会成为章奉仁手下最得力的杀手,而这名号在之后争夺里被元仲闻抢走了。
蒲荣从成学徒那天起便认为杀手是英雄,鲜血能铺就成功的道路,为帮派卖力是人生的价值。他可以把全部都奉献给帮派,死也在所不辞。当元仲闻成为章奉仁最信任得意的手下后,他便十分怨恨。明明是他领导了基地的学徒,明明他是基地里最早“见血”的杀手,为什么如今只能做这屠夫般的工作,帮章奉仁清理后方战场,帮他最厌恶元仲闻擦屁股。
蒲荣杀的第一个人是名大学讲师。那时章奉仁的事业尚未做到伊奠洲第一,有一些小型业务找上门。蒲荣记得当时他正陪章奉仁打高尔夫,接待业务的墨镜男在章奉仁耳边叽里呱啦一堆话,之后他就停下挥舞的球杆,吩咐蒲荣把这单做掉。
在杀人途中蒲荣得知,买凶者是讲师妻子,她已受够丈夫的家暴与阳痿,同时她在外头有了情人,为了和情人远走高飞,她必须尽快摆脱丈夫。
讲师是个大腹便便、身材低矮的男人,蒲荣没费多少力气就干净利落地解决了他。待蒲荣回去复命,章奉仁连连点头,赞许的目光远远投向他。
元仲闻开车驶在漫长的大道上,快下高架时遭遇到堵车。无聊中他瞟了眼后视镜,镜中的自己眼角蔓延着微小细纹,这几年仿佛老了不少。
他仔细想了想,自己是二九年生人,现在二十三岁,看上去却如此疲惫。是无休无止的屠戮让他成为这副样子,他无路可选。从师父袁达业领他进基地第一天起他就不能再当单纯的孩童,他是一柄利器,一把刺刀,失去伤害别人的能力就会是一件无人问津的垃圾。
云满桃粉色的脸蛋和身体又映入他的脑海,元仲闻想再次亲吻吸吮她美好的身体,可那仅存于他虚妄的幻想里,现实总是格外残酷。每多杀一个人,他就离云满桃的距离越远,他的杀手事业一朝不止,他就不能安稳度日一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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